涅 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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涅槃是梵語(Nirvana),又譯作泥洹,泥曰,泥畔,涅槃那等。
舊譯諸師譯為滅,滅度寂滅不生無為安樂解脫等。
新譯作波利暱縛喃(Parinirvana),譯為圓寂、自在、不生不滅。
滅者,滅生死因果之義;滅度者,滅生死之因果,渡生死之瀑流。是「滅」即「度」。
寂滅者,寂有無為空寂安穩之義,滅者生死之大患滅。
不生者,即生死之苦果不再生。
無為者,無惑業因緣之造作。
安樂者,安穩快樂。
解脫者,離眾果。
【涅槃經】載:「滅諸煩惱,名為涅槃。離諸有者,乃為涅槃。」
【圓覺經】載:「以因緣俱滅,故心相皆盡,名得涅槃。」
涅槃是將世間所有一切法都滅盡而僅有一本住法圓滿而寂靜的狀態,所以涅槃中永遠沒有生命中的種種煩惱、痛苦,從此不再受後有,也就是不再有下一世的六道輪迴。
涅槃祇能被親身實證的聖人完全理解。尚未證悟涅槃的人至少應當知道它的三個特點:
-涅槃是,即「不生、不長的非緣生法」,不是因緣和合而生的,是無條件的存在。
-涅槃是,即由於此處無諸苦。
-涅槃無,就是指涅槃不為我所有、不是我、不是我的自我、在我裏面沒有涅槃,在
 涅槃裏也沒有我。「入滅」、「般涅槃」、「取涅槃」不能理解為進入了某個被稱為
 涅槃的地方或境界。涅槃並無來、去、進、出這些概念。
涅槃是一個不能再分解的究竟法。它是完全出世間的,而祇有一個自性,那就是完全超越有為世間的無為不死界。
在古印度,當時的修行人無法實證甚麼是涅槃。後來佛陀降生傳法,弟子們用心修持,才漸漸有人實證涅槃,也就是聲聞四果阿羅漢捨壽時取證無餘涅槃。
當有佛教的修行者過世時,許多人會尊稱他們進入涅槃或圓寂,而涅槃也經常被一般人認為是死亡的同義詞,這是對涅槃(即圓寂)的真正意義有很大的誤解。
涅槃一詞在近代日常中被濫用了;例如,常見有人稱呼某僧/尼去世為「他/她已涅槃啦 」。我們佛教徒當然會尊重僧/尼,若他/她過身,我們用「圓寂」來表達;若是得道的僧/尼,我們要用傳統的、嚴肅的梵語字眼「涅槃」來表示才比較恰當!

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
有餘涅槃是見惑、思惑永盡,已斷生死之因,然猶餘有漏身體而色心相續。(於意識起諸分別,曰見惑;於塵境起諸貪愛,曰思惑。)
無餘涅槃是更滅有漏身體無所餘,故無生死之因,亦無生死之果;即見、思二惑與所受五陰(色受想行識)之身,俱得滅盡,無有遺餘,是名無餘涅槃。
此二種涅槃,同為一體,然無餘涅槃之現,在於命終之時。
又稱有餘依涅槃與無餘依涅槃。依者,即依身(有漏之身);身為人之所依,故名依身。

阿羅漢與菩薩之有餘涅槃和無餘涅槃
小乘的說法:阿羅漢惑業、煩惱已盡,生死已了,而今生之果報身體尚在,名有餘涅槃(或有餘依涅槃),即其生死之因雖盡,但還餘有漏的身體在;待到今生之果報身體亦亡,不再後有,則名無餘涅槃(或無餘依涅槃)。
大乘的說法:菩薩變易生死之因盡,叫做有餘涅槃;要到變易生死之果盡,而獲得佛之常身後,才叫做無餘涅槃。(註:凡夫之生死謂之分段,菩薩之生死謂之變易)
大乘小乘相對說:小乘的無餘涅槃,因尚有惑業苦之殘餘,故叫做有餘;至於大乘的無餘涅槃,因究竟而無殘餘,故叫做無餘。

各宗派對涅槃之詮釋:
天台宗

就體、相、用三方面,用以彰顯不生不滅之義所立之三種涅槃:

1.
性淨涅槃,諸法實相不可染不可淨,不可染即不生,不可淨即不滅,不生不滅即性淨涅槃。
2.
圓淨涅槃,智極為圓,惑盡為淨,智若契理,惑畢竟不生,智畢竟不滅,不生不滅即圓淨涅槃。
3.
方便淨涅槃,智能契理,即照羣機。照必垂應,機感即生,此生非生,機緣既盡,應身即滅。此滅非滅,不生不滅即方便淨涅槃。以上,依序以三大中之體大、相大、用大,為三身中之法身、報身、應身。
   
中觀學派
認為:
1.
受諸因緣故,輪轉生死中,不受諸因緣,是名為涅槃。
2.
涅槃與世間,無有少分別,世間與涅槃,亦無少分別。
   
唯識學派
依照法相宗的分類,將涅槃分為四種:
1.
本來自性清淨涅槃
2.
有餘依涅槃
3.
無餘依涅槃
4.
無住處涅槃
   
如來藏學派
認為尚有一種大涅槃、大般涅槃(音譯作摩訶般涅槃那),指大滅度、大圓寂;也就是
我們通常說的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,意思為如來的法身,為佛完全解脫之境地。
【勝鬘經】載:「法身即如來大般涅槃之體。」大涅槃是諸佛的法界,是諸佛甚深的
禪定,也就是「常樂我淨」的境界,此境界惟佛能證。
《妙法蓮華經玄贊卷第四(本)》載:「惟如來證大菩提,究竟圓滿一切智慧,是名大涅
槃。」
「涅槃」的中心思想,主要有三:
1. 如來常住;
2. 涅槃「常樂我淨」;
3.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。
大乘「般若」示無我,講「真空」;大乘如來藏學派「涅槃」示真我,講「妙有」。從
大乘思想的發展看,大乘【涅槃經】出現在【般若經】、【法華經】、【華嚴經】等大品類經之後,以對治認為「涅槃」是永遠沈寂的消極涅槃觀。
   
南傳上座部佛教
1.
涅槃被稱為出世間,以及是由四道智所證得。它是道與果的所緣,被稱為涅槃是因為它離去渴愛這一個糾纏物。涅槃在詞源學方面和巴利文中,意為“被吹滅”或“被熄”。因此它是表示熄滅了世間的貪、嗔、癡之火。
2.
諸巴利論師較喜歡解釋它為渴愛的糾纏的不存在或離去。祇要人們還受到渴愛的糾纏, 他們就會繼續被綁在生死輪迴裏;但在滅盡一切渴愛時,人們即解脫生死輪迴而證悟涅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