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盜,在佛教的定義來說,是竊取他人財物、潛起惡心,他人不予而自取、力取或盜取。於身、口、意十種惡行為(十惡)中,與殺生、邪淫同屬身業,是十惡業之一。
《俱舍論》卷十六曰:「要先發欲盜故思,於他物中起他物想,或力或竊起盜加行,不誤而取,令屬己身,名為不予取罪。」
大罪、重罪、粗罪、粗過、粗惡、大遮善道、大障一切善根,為佛制戒六聚/七聚之一。所言過者,不依佛所立戒而行,故言過也。《善見律毘婆沙》卷九說:「犯此罪後墮惡道。」 若有人犯了偷盜罪,死後墮入地獄,這個地獄很特別,有甚麼特別唷? 是時空特別! 在那地獄受一日一夜的刑罰,相當於娑婆世界(地球)大約已過了 56億 7千萬年,那時彌勒菩薩已下生娑婆,犯人此時轉世為人,可能未夠資格做彌勒菩薩身旁的菩薩眾或阿羅漢眾來跟隨修行!! 若犯人要受兩日兩夜的刑罰,相當於娑婆世界(地球)大約已過了 113億 4千萬年,於是犯人未能遇見彌勒菩薩。那麼犯人或許可以遇到另一位來娑婆成佛的菩薩啊! 但可惜不是每一位來成佛的菩薩都是平均相隔 56億 7千萬年,即是當犯人從地獄放監出來的時候,未必有佛住世喔!!! 現在大家才明白為何偷盜在佛教被列為第二重戒,請繼續往下閱讀便更加瞭解。
每個國家對偷盜有不同的定義和法例,處罰方法亦不同,但大同小異。伊斯蘭教對偷盜的懲治甚至有斬手之酷刑! 可見偷盜這種行為是多麼的嚴重,甚至令人髮指、齒冷。若發現自己的親人、朋友或相識的人是做賊的,都會把他/她的行徑視為深惡痛絕之行為。
別人又怎知我做賊? 這是一個很好笑的問題,現時不知,並不表示將來不知! 簡單說,到大家都死去的時候,便會知道了! 為甚麼呢? 若對方也造下惡業,大家同在地獄,自然知道你犯了甚麼事。若對方造了善業,成為天人,便自然有天眼,於是在層面上高出你很多很多,在神通力觀照之下,更加知道你犯了甚麼罪啊!
有些人本身很有錢,或者父母給他們很多錢,這些人仍然要去偷,或者“順手牽羊”,事後感到很滿足、快樂。現代社會的醫生說這是心理病,但佛教的因果律看法又有所不同! 我們暫時不作此討論,留待將來再談。現剔除前面提出的這個可能性,即是有些人很貧窮、沒有錢、沒有食物,在生活壓迫之下,惟一辦法是去偷盜,要做賊了,祇不過是大賊與小偷之分別而已。
有些賊並不是職業賊,祇是受託去偷;有些賊是為報復別人而做。他們這兩類賊沒有深思自己為甚麼這樣做,又或是否值得這樣做?
有很多受過高等教育的藝術家、畫家、音樂家、拳術家、雕刻家、文學家、科學家、醫學家等等,他們的技能那麼出色、出眾,旁人與他們同時學習,都無法與他們相比,這就可能是他們前世的「學問意識」帶入這一世,把前世的成就更進一步發揮得淋漓盡致!
天才家有他們前世的「學問意識」,偷竊的人亦有其前世的「偷竊意識」。今世沒有克服偷竊這種意圖而去做賊,即表示前世的「偷竊意識」仍在,這樣的話,下一世仍是賊。簡單統計一下,可以講最低限度連續三世做賊。
前世:做賊,死後墮入三惡道。(大約要經人間 56億 7千萬年後才有機會做人)
今世:貧窮,再做賊,死後墮入三惡道。(大約再要經人間 56億 7千萬年後才有機會做人)
下世:貧窮,又再做賊,死後墮入三惡道。(大約又再要經人間 56億 7千萬年後才有機會做
人)
不說前世,就以今世開始做賊計算,偷竊、入屋行劫、破門盜竊(俗稱爆格)。你認為這樣繼續下去會好嗎? 是徹底解決生活的方法嗎? 所以,若今世做賊,今世的偷盜意識便會帶入下一世。
寧波車說,據他所知,前世犯偷盜的人,命終後必當墮入三惡道,經歷億萬年的苦報。受完苦報後,若前世積有善功,便有機會轉生為人(大約要經 56億 7千萬年後),但會貧窮,而貧窮最低限度分幾個層面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