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上二障是同一煩惱之兩面觀,煩惱障以我執為根本,所知障以法執為根本。若由作用之特徵而言,煩惱障乃障礙涅槃之果,而所知障乃障礙菩提之業。
小乘之阿羅漢及辟支佛,因已去除「見思惑」(註 1),所以他們能斷除「煩惱障」,又因「塵沙惑」及「無明惑」仍未去除,尚要遭受「所知障」;故雖無「我執」,但「法執」仍在。
至於大乘菩薩,若以「十地」來說,在第八地以前,菩薩能將煩惱障和“粗略”的所知障淨除,可惜「無明惑」未破盡,故尚會遭受輕微之所知障(習氣)的影響;而在第八、九、十地的菩薩,才能將“細微”的所知障和習氣淨除。
其實,俱生我執 (註 2),須八地菩薩方能斷除;而俱生法執 (註 3),須成佛方斷;故惟有證得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之佛果,才能完全地斷盡「煩惱 (事)、所知 (理)」二障。 |